为弘扬学院传统,凝聚校友力量,服务学生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速建成国内顶尖、世界一流的经济学院,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拟设立SOE学生发展基金。
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SOE学生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进行决策和管理。
管委会委员由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任命产生。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主任,学生党总支委员、学工组长、研工组长、团委书记、校友代表担任委员。
管委会的职责包括:
(一)审议本基金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制定资金的募集、管理、宣传和使用计划;
(三)制定本基金内部管理制度;
(四)决定本基金的其他重大事项。
管委会下设秘书处,管委会秘书长由经济学院团委秘书处主任兼任。管委会秘书处为管委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资金来源
指定进入复旦大学SOE学生发展基金账户的,来自经院校友及各界友好人士的合法捐赠收入及其收益。
三、基金使用范围
(一)“嘉木”社会实践项目
(二)学生党建、团学、班级活动
(三)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
(四)学生奖助项目
(五)管委会决定的符合SOE学生发展基金宗旨的其他项目
四、基金管理办法
SOE学生发展基金在复旦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独立账户,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校友监督”的原则,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下使用。接受捐赠后,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捐赠收据,并登记造册,录入校友信息数据库。并可根据捐赠人的意愿,签订书面协会,以明确捐赠用途、捐赠金额等。
不定期通过“复旦经院全球校友会”“经生经视”“复旦经院研会”进行筹资活动宣传。
每年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基金的使用情况。
在捐赠人不反对的情况下,以以下方式向捐赠人致谢:
(一)凡捐资者均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个人捐赠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者,颁发捐赠证书;
(三)个人捐赠在人民币2万元以上者、单位(团体、集体)捐赠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者,办法基金捐赠证书和纪念牌;
(四)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对大额捐赠者,可商讨其他致谢和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