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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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三批)的公告


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8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何梅公益基金会

  2.上海中泽慈善基金会

  3.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

  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上海慈梦公益基金会

  6.上海启明星公益基金会

  7.上海同心源文化发展基金会

  8.上海华萌教育发展基金会

  9.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

  10.上海众爱公益基金会

  11.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12.上海新东苑公益基金会

  13.上海阳光公益基金会

  14.上海汇智经济学与管理学发展基金会

  15.上海荣昶公益基金会

  16.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7.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8.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

  19.上海华东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上海联和新泰战略研究与发展基金会

  21.上海淑德公益基金会

  22.上海小金牛公益基金会

  23.上海韩天衡文化艺术基金会

  24.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5.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基金会

  26.上海万宇慈善基金会

  27.上海大丰公益基金会

  28.上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9.上海科博达公益基金会

  30.上海彤程公益基金会

  31.上海广播电视台艺术人文发展基金会

  32.上海吴孟超医学科技基金会

  33.上海至美公益基金会

  34.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

  35.复旦管理学奖励基金会

  36.上海卓越脑科学发展基金会

  37.上海宝龙文化发展基金会

  38.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9.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0.上海尚笙湾公益基金会

  41.上海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2.上海仲弘公益基金会

  43.上海北纬三十一度文化艺术基金会

  44.上海汽车工业教育基金会

  45.上海金山卫镇社区发展公益基金会

  46.上海万里社区基金会

  47.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8.上海长风社区基金会

  49.上海嘉定工业区社区公益基金会

  50.上海富邦华一公益基金会

  51.上海市杨浦区延吉社区公益基金会

  52.上海长兴社区发展基金会

  53.上海长寿社区基金会

  54.上海真如社区基金会

  55.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

  56.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建设基金会

  57.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

  58.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9.上海民生艺术基金会

  60.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会

  61.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基金会

  62.上海青创大学生创业服务基金会

  63.上海建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4.上海电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5.上海兴伟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6.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7.上海广慈转化医学研究发展基金会

  68.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9.上海曙光中医药研究发展基金会

  70.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71.上海市闵行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72.上海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73.上海市浦东新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74.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基金会

  75.上海市东方红公益基金会

  76.上海江川社区发展基金会

  77.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基金会

  78.上海东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79.上海虎行公益基金会

  80.上海华杰仁爱基金会

  81.上海随手公益基金会

  82.上海汇添富公益基金会

  83.上海大千挚爱公益基金会

  84.上海汉庭社会公益基金会

  85.上海兴华教育扶贫基金会

  86.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87.上海雨萌公益基金会

  88.上海陈佩秋公益基金会

  89.上海力国公益基金会

  90.上海十方文教基金会

  91.上海临港公益基金会

  92.上海新奥光明公益基金会

  93.上海市慈航公益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8年度通过第三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9年3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pub/xxgk/zcfg/qysds/201903/t20190319_444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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